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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隐晋书

卷 45 | 职官部 · 诸王 | 122 字

原 文

王隐晋书曰.齐王攸.学不倦.借人书.皆为治护时还.有水旱.则出租秩加赋.以赈国人.须丰年.乃收入本直.太康三年.诏攸当出方岳.遂抚其国.加都督青州.增封济南郡.德〈○太平御览一百五十一晋书作备.〉物典策.轩悬之乐.六佾之舞.赐金钺朝车乘舆之副.

引 书
王隐晋书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纪 年

太康三年 太康三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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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