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约宋书
卷 48 | 职官部 · 录尚书 | 69 字
- 69字
- 1引书
原 文
又曰.诸公录尚书事.古制也.王肃解尚书纳于大麓曰.尧纳舜于尊显之官.使大录万机之政.案汉氏诸吏.平尚书奏事.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平尚书事.
引 书
沈约宋书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48 | 职官部 · 录尚书 | 69 字
又曰.诸公录尚书事.古制也.王肃解尚书纳于大麓曰.尧纳舜于尊显之官.使大录万机之政.案汉氏诸吏.平尚书奏事.后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平尚书事.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