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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书

卷 49 | 职官部 · 廷尉 | 140 字

原 文

又曰.朱博迁廷尉.恐为官属所诬.召见正监典法掾吏.谓曰.廷尉本起于武吏.不通法律.然廷尉治断狱以来.且二十年.亦独目剽日久.三尺律令.人事出其中.掾吏试与正监.共撰前世决事吏议难知者数十事.特以问廷尉.得为诸君意覆之.正监即共条白博.博皆召掾吏.为平处其轻重.十中八九.官属咸服.

引 书
汉书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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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