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序
卷 49 | 职官部 · 廷尉 | 152 字
- 152字
- 1引书
- 1夹注
原 文
新序曰.楚昭王有士曰石奢.公正而好义.〈○原缺.据冯校本补.〉王使为理.于是廷尉.有杀人者.石奢追之.则其父也.及于廷尉曰.以父成政.不孝也.不行君法.不忠也.弛罪法而伏其辜.仆之所守也.君曰.庸有罪乎.子其治事矣.石奢曰.不私其父.非孝也.不行君法.非忠也.匡不敢失法.下之行也.遂不离斧质.刎颈而死.
引 书
新序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