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略
卷 49 | 职官部 · 鸿胪 | 71 字
- 71字
- 1引书
- 1夹注
原 文
又曰.韩宣.明帝时为大鸿胪.如〈○太平御览二百三十二作始.〉南阳韩暨.以宿德.在宣前为大鸿胪.鸿胪中为之语曰.大鸿胪.小鸿胪.前后治行相曷如.
引 书
魏略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49 | 职官部 · 鸿胪 | 71 字
又曰.韩宣.明帝时为大鸿胪.如〈○太平御览二百三十二作始.〉南阳韩暨.以宿德.在宣前为大鸿胪.鸿胪中为之语曰.大鸿胪.小鸿胪.前后治行相曷如.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