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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书

卷 50 | 职官部 · 太守 | 114 字

原 文

又曰.季布为河东太守.孝文时.人有言其贤.召欲以为御史大夫.人又言其勇使酒.至.留邸一月罢.布曰.臣待罪河东.陛下无故召臣.此人必有欺陛下者.夫以一人誉召臣.一人毁去臣.恐天下有识闻之.以窥陛下.上曰.河东吾股肱郡.故时召君尔.

引 书
汉书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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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