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陆机五等论
卷 51 | 封爵部 · 总载封爵 | 457 字 · 论 · 晋陆机
- 457字
- 论文体
- 晋陆机撰人
原 文
晋陆机五等论曰.五等之制.始于黄唐.郡县之治.创自秦汉.得失成败.备在典谟.是以其详可得而言.夫先王知帝业至重.天下至广.广不可以偏制.重不可以独任.任重必于借力.制广终乎因人.于是乎立其封疆之典.财其亲疏之宜.使万国相维.以成盘石之固.宗庶杂居.而定维城之业.知其为人不如厚己.利物不如图身.安上在于悦下.为己在乎利人.是以分天下以厚乐.而己得与之同忧.飨天下以丰利.而我得与之共害.故诸侯享食土之实.万国受世及之祚.夫然.则南面之君.各务其治.世治足以敦风.道衰足以御暴.故彊毅之国.不能擅一时之势.雄俊之民.无所寄霸王之志.降及亡秦.弃道任术.惩周之失.自矜其得.寻斧始于所庇.制国昧于弱下.国庆独飨其利.主忧莫与共害.虽速亡趣乱.不必一道.颠沛之衅.实由孤立.是盖思五等之小怨.忘经国之大德.知陵夷之可患.暗土崩之为痛.汉矫秦枉.大启侯王.境土逾溢.不遵旧典.是以诸侯阻其国家之富.凭其士民之力.势足者反疾.土狭者逆迟.六臣犯其弱纲.七子冲其漏网.皇祖夷于黥徒.西京疾于东帝.是盖过正之灾.而非建侯之累也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