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记
卷 52 | 治政部 · 赦宥 | 192 字
- 192字
- 1引书
原 文
史记曰.陶朱公中子杀人.囚于楚.朱公曰.杀人死.职也.使少子往视之.装黄金千镒.长男请行.公不许.长男曰.长子家督也.今不遣.是吾不肖.欲自杀.不得已.乃为一封书及金.令遗故所善庄生.庄生乃见王曰.某星犯某宿.宜以德报.王乃使使封三钱之府.长男为王当赦.弟固当出.见庄生曰.弟今自赦.固辞去.乃取金.庄生耻为儿子所卖.乃入见王曰.陶朱公子多赂王左右.今赦.恐失望.王遂杀之.载丧而归.
引 书
史记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