慎子
卷 54 | 刑法部 · 刑法 | 100 字
- 100字
- 1引书
原 文
又曰.法之功.莫大使私不行.君之功.莫大使民不争.今立法而行私.是与法争.其乱甚于无法.立君而尊贤.是贤与君争.其乱甚于无君.故有道之国.法立则私善不行.君立则贤者不尊.民一于君.断于法.国之大道也.
引 书
慎子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