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名
卷 55 | 杂文部 · 经典 | 164 字
- 164字
- 1引书
- 4夹注
原 文
又曰.三坟.坟.分也.论三材.分天地人之始分也.其体有三也.五典.典.镇也.制教法.所以镇定上下.差等有五也.八索.玉法.〈○释名六作著素王之法.此有脱讹.〉若孔子者.圣而不至.〈○释名作王.〉制此法者有八也.九丘.丘〈○释名丘下有区也二字.〉区别九州土气教化所宜者也.此皆三玉.〈○释名作王.〉以前.上至羲皇时书也.唯尧典存.
引 书
释名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