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陈王曹植宝刀赋
卷 60 | 军器部 · 刀 | 157 字 · 赋 · 魏陈王曹植
- 157字
- 赋文体
- 魏陈王曹植撰人
原 文
魏陈王曹植宝刀赋曰.建安中.魏王命有司造宝刀五枚.以龙熊鸟雀为识.太子得一.余及余弟饶阳侯.各得一焉.有皇汉之明后.思潜达而玄通.飞文义而博致.扬武备以御凶.然后砺以五方之石.鉴以中黄之壤.规圆景以定环.摅神功而造像.陆斩犀象.水断龙舟.轻击浮截.刃不瀸流.逾南越之巨阙.超西楚之太阿.寔真精之攸御.永天禄而是荷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