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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女传

卷 60 | 军器部 · 弓 | 153 字

原 文

列女传曰.晋平公使工为弓.三年乃成.射不穿一札.公怒.将杀工.其妻见公曰.妾之夫造此弓.亦劳矣.干生太山之阿.一日三睹阴三睹阳.傅以燕牛之角.缠以荆麋之筋.糊以河鱼之胶.此四者天下之选也.而不穿一札.是君不能射也.妾闻射之道.左手如拒.右手如附支.右手发.左手不知.公以其仪而穿七札.弓工立得出.赐金三镒.

引 书
列女传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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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