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阳记
卷 64 | 居处部 · 宅舍 | 137 字
- 137字
- 1引书
原 文
襄阳记曰.李衡每欲治家.妻辄不听.后密遣客十人.于武陵龙阳洲上作宅.种橘千树.临死.勅儿曰.汝母每恶吾治家.故穷如是.吾州里有千头木奴.不用汝衣食.岁上一匹绢.亦当足用尔.亡后二十余日.儿白母.母曰.此当种柑橘也.汝家失十户客七八年.必汝父遣为宅.晋咸康中.其宅上枯树犹存.
引 书
襄阳记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