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略
卷 70 | 服饰部 · 胡床 | 29 字
- 29字
- 1引书
原 文
魏略曰.裴潜为兖州刺史时.尝作一胡床.及其去也.留以挂柱.
引 书
魏略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70 | 服饰部 · 胡床 | 29 字
魏略曰.裴潜为兖州刺史时.尝作一胡床.及其去也.留以挂柱.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