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艺文类聚

首页 › 部别 › 服饰部 › 镜

蜀王本纪

卷 70 | 服饰部 · 镜 | 72 字

原 文

蜀王本纪曰.武都丈夫化为女.颜色美好.盖山精也.蜀王娶以为夫人.无几物故.蜀王于武都檐土.于成都葬之.盖地三亩.号曰武檐.以石作镜一枚.表其墓.

引 书
蜀王本纪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« 列女传 引书 »
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