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书
卷 72 | 食物部 · 米 | 67 字
- 67字
- 1引书
原 文
汉书曰.宣曲任氏.其先为督道仓.秦败.豪杰争取金玉.任氏独窖仓粟.楚汉相距荥阳.民不得耕种.米石万.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.任氏以此起富.
引 书
汉书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72 | 食物部 · 米 | 67 字
汉书曰.宣曲任氏.其先为督道仓.秦败.豪杰争取金玉.任氏独窖仓粟.楚汉相距荥阳.民不得耕种.米石万.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.任氏以此起富.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