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汉李尤杯铭
卷 73 | 杂器物部 · 杯 | 48 字 · 铭 · 后汉李尤
- 48字
- 铭文体
- 后汉李尤撰人
原 文
后汉李尤杯铭曰.小之为杯.大之为闻.杯闻之用.无施不可.以饮以享.慎其得正.用公之美.骄愆为病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73 | 杂器物部 · 杯 | 48 字 · 铭 · 后汉李尤
后汉李尤杯铭曰.小之为杯.大之为闻.杯闻之用.无施不可.以饮以享.慎其得正.用公之美.骄愆为病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