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咏新荷应诏
卷 82 | 药香草部 · 芙蕖 | 44 字 · 诗 · 梁沈约
- 44字
- 诗文体
- 梁沈约撰人
原 文
又咏新荷应诏曰.勿言草卉贱.幸宅天地中.微根才出浪.短干未摇风.宁知寸心里.蓄紫复含红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82 | 药香草部 · 芙蕖 | 44 字 · 诗 · 梁沈约
又咏新荷应诏曰.勿言草卉贱.幸宅天地中.微根才出浪.短干未摇风.宁知寸心里.蓄紫复含红.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