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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康起居注

卷 85 | 布帛部 · 绫 | 48 字

原 文

咸康起居注曰.诏临邑王使.主范柳所贡物多.降〈○太平御览八百十六作绛.〉绫是其所珍.可筹量增赐.

引 书
咸康起居注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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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