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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诗外传

卷 86 | 果部 · 李 | 123 字

原 文

韩诗外传曰.子质仕魏文侯.获罪而北游.谓简主曰.吾所树堂上之士半.朝廷之大夫半.边境之人亦半.今堂之人恶我于君.朝廷之士危我于法.边境之人劫我矣.简主曰.夫春树桃李.夏得荫其下.秋得食其实.春树蒺梨.夏不得采其叶.秋得其刺焉.今子所树.非其人也.

引 书
韩诗外传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« 尔雅 东方朔占 »
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