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艺文类聚

首页 › 部别 › 鸟部 › 鸾

决录注

卷 90 | 鸟部 · 鸾 | 160 字

原 文

决录注曰.辛缮.字公文.治春秋谶纬.隐居华阴.光武征不至.有大鸟高五尺.鸡头鷰颔.蛇颈鱼尾.五色备举而多青.栖缮槐树.旬时不去.弘农太守以闻.诏问百寮.咸以为凤.太史令蔡衡对曰.凡象凤者有五.多赤色者凤.多青色者鸾.多黄色者鹓鶵.多紫色者𬸚𬸦.多白色者鹄.今此鸟多青.乃鸾.非凤也.上善其言.三公闻之.咸逊位避.缮不起.

引 书
决录注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« 谢承后汉书 典略 »
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