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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江七贤传

卷 93 | 兽部 · 马 | 59 字

原 文

庐江七贤传曰.陈众辟州从事.杨州部有贼.击之多死.众请以威信取之.因单车白马往.贼束身归降.遂生为立祠.号曰白马从事.

引 书
庐江七贤传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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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