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志
卷 94 | 兽部 · 羊 | 73 字
- 73字
- 1引书
原 文
《魏志》曰:杨俊同郡王象.孩少孤特.为人仆隶.年十七八.见使牧羊.而私读书.因获捶楚.俊美其才质.即赎象著家.娉娶立屋.然后与别.象官至散骑常侍。
引 书
魏志 *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
卷 94 | 兽部 · 羊 | 73 字
《魏志》曰:杨俊同郡王象.孩少孤特.为人仆隶.年十七八.见使牧羊.而私读书.因获捶楚.俊美其才质.即赎象著家.娉娶立屋.然后与别.象官至散骑常侍。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