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艺文类聚

首页 › 部别 › 兽部 › 狌狌

蜀志

卷 95 | 兽部 · 狌狌 | 68 字

原 文

蜀志曰.封溪县有兽.曰狌狌.体似猪.面似人.音作小儿啼声.既能人语.又知人名.人以酒取之.狌狌觉.初𫏐尝之.得其味甘而饮之.终见羁缨也.

引 书
蜀志
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
« 括地图 华阳国志 »
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