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明录
卷 95 | 兽部 · 鼠 | 274 字
- 274字
- 1引书
原 文
幽明录曰.吴北寺终祚道人.卧斋中.鼠从坎出.言终祚后数日必当死.终祚呼奴.令买犬.鼠云.亦不畏此也.但令犬入此户.必死.须臾犬至.果然.终祚乃下声语其奴曰.明市雇十檐水来.鼠已逆知之.云止欲水浇取我.我穴周流.无所不至.竞日浇灌.了无所获.密令奴更借三十余人.鼠云.吾上屋居.奈我何.至时处在屋上.奴名周.鼠云.阿周盗二十万钱叛.后试开库.实如所言也.奴亦叛去.终祚当为商贾.闭其户而谓鼠曰.汝欲使我富耳.今远行.勤守吾房中.勿令有所零失也.时桓玄在南州.禁杀牛甚急.终祚载数万钱.窃买牛皮.还东货之.得二十万.还室犹闭.一无所失.怪亦绝.遂大富.
引 书
幽明录
标 * 者为段首出处;未标者见于引文之中的再引。
〈 〉内为底本夹注,小字照录,不另列同文注文;引书按段首出处记,段内多引不计, 详见统计页「口径说明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