狐为什么不怕良吏董思任,却对一个粗蠢仆妇敛避退让?
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开篇不久,滦阳消夏录一·第二则就把一间书室交给了狐。沧州孝廉刘士玉的书房被狐占据,白日与人对话、掷瓦石击人,却始终不现形;知州董思任素有良吏之名,亲自前往,站在檐下盛陈人妖异路之理,话未说完,檐际便有人朗声作答,逐条驳他爱民是好名、不取钱是畏后患,末了一句公休矣,毋多言取困,把这位良吏噎得狼狈而归,数日闷闷不乐。
按寻常读法,这是邪不干正的反证:正人一到,妖邪自退。可原文偏偏让狐退得极其狼狈的是董思任,而不是那位甚粗蠢的仆妇。刘家仆妇不怕狐,狐也不击她;刘士玉让人去问,狐答得极简,说此人虽是下役,却是真孝妇,鬼神见之犹敛避,况我曹乎。于是刘士玉把仆妇迁进书室,狐当天就走了。
这里可有两读。其一,狐所畏者不是官位、不是学问,甚至不是良吏这块匾,而是不掺名心的一点实事;董思任确乎爱民、确乎不贪,但狐偏要追问爱民之后是否另有图,这就把善拆成了善行与善念两层。其二,狐的话本身也是自辩:它先说不敢击公,再说所以不避公,前后并不一致,倒像被人当面戳破后强撑的场面话,纪昀并未替狐圆这个漏洞。
更值得留意的是留白:仆妇真孝究竟孝在何处,正文一字未举,只用一个粗蠢反衬。同卷第十则郑苏仙入冥,阎罗对一位一生无利己损人心的农家老妇改容拱手,对一位自称但饮一杯水的官则冷嘲:植木偶于堂,并水不饮,不更胜公乎。两则并读,狐与阎罗用的是同一把尺,不计功业,只问那一念是否为自己留了余地。
志怪设定滦阳消夏录一·第二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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