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阅微草堂笔记

首页 › 析疑 › 第 03 问

应偿二百鞭,为何实打了一年多才恰够此数?

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,滦阳消夏录二·第二则讲的是一场算了账的报应。李太学的妻子常年虐待妾室,一怒就剥了下衣鞭打,几乎没有一天空过。同里有个老媪能入冥,是所谓走无常的,来劝她:娘子与这妾有夙冤,本来只该偿二百鞭,如今妒心太盛,打的已超过十余倍,反倒又欠了人家的债;况且良家妇女受刑,官法也不剥衣,娘子偏要她裸露示辱,事情太快意,就犯了鬼神之忌。 李妻哂之,说死媪谩语,不过想骗我禳解的钱。这话是转折的起点——报应故事里,受劝者总要先把劝的人贬成一个骗子。随后王辅臣之变起,李太学死于兵,妾为副将韩公所得,明慧得宠,韩公无正室,家政便操在妾手。李妻被贼所掠,贼破被俘,分赏将士,恰好归了韩公。 妾蓄她为婢,让她跪在堂上,说:你若能听我指挥,每日晨起先跪妆台前自剥下衣、伏地受五鞭,然后供役,就饶你命。李妻怕死失志,叩首愿遵;妾却不欲其速死,鞭不甚毒,只让她知道痛楚。年余,李妻以他疾死,计其鞭数恰相当。 这一则的分寸全在最后一句:妾不欲其遽死。若依常见的果报写法,恶人应当受尽同样的苦;此处施报者反倒压着数打,把二百鞭摊在一年多里慢慢还。另一处更冷:韩公不自讳,且举以明果报,所以人知其详——叙述的源头正是施报的一方,这故事从头到尾是赢家讲给外人听的。纪昀只加了一句此妇真顽钝无耻哉,亦鬼神所忌,阴夺其魄也,把一切的精确推给鬼神,自己不下场。同则后半还附了张鸳湖所说的借形法一事,两人换身而名分不改,纪昀评为尤奇;两事并置,问的其实是同一件事:报应究竟落在身上,还是落在名分上。
女性与妾婢滦阳消夏录二·第二则

本 问 涉 及

原 则: 滦阳消夏录二·第二则

依据:底本逐字

« 回到析疑列表 | 共 50 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