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生投书古冢求婚,狐婢振振有词,真人为何只说「求仁得仁」?
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,姑妄听之三·第二十则是一场有字据的纠纷。狐魅是人所畏的,里中罗生却读小说杂记,听熟了狐女姣丽,恨不一遇。近郊古冢,人说有狐,又说时或有人与狎昵;他便亲到窟穴,具贽币牲醴,投书求婚,还留了余地:或香闺娇女已有所属,或鄙弃我这樗材,则乞赐一艳婢用充贵媵,衔感亦均。再拜置书而返。
数日寂然,一夕独坐凝思,忽有好女出灯下,嫣然一笑,说主人感君盛意,卜了吉日,遣小婢三秀来充下陈。叩谒如礼,凝眸侧立,妖媚横生。罗生大喜,当夜定情。
此婢善隐形,人不能见,虽远行别宿也相随;只是性饕餮,家中食物多被窃食,不足就盗衣裳器具鬻钱去买。稍加谯责,她又媚态柔情,低眉一盼便回嗔。又冶荡殊常,卜夜卜昼没有停时,罗生的家因此凋落,身体也垮了。久而久之疲于奔命,怨詈时闻,遂成仇隙;她呼朋引类,妖祟大兴,日不聊生。
延正一真人劾治,婢现形抗辩,那段话极长也极硬:始缘祈请,本异私奔;继奉主命,不为苟合;手札具存,非无故为魅。至于盗窃淫佚,狐之本性,振古如是,彼岂不知?既以耽色之故,舍人而求狐,乃又责狐以人理,毋乃悖欤?即以人理而论,图声色之娱者,不能惜畜养之费;既充妾媵,即当仰食于主人。
真人问:鸠众肆扰,又是什么理?她答:嫁女与人,意图求取,不满所欲就聚党喧哄的,不知凡几,未闻有人科其罪,却来科罪于狐。真人俯思良久,反而笑对罗生说:你这叫求仁得仁,又怨什么?老夫老了,不能驱役鬼神,预人家儿女事。后来罗生家贫如洗,竟以瘵终。
这一则把志怪写成了一场契约纠纷:罗生投书求婚、留下手札,于是狐婢的一切行为都可以拿契约来辩。她的辩词每一句都是把人间的道理反用到人身上——你按人理要求我,可你自己先舍人求狐。
另一读更冷:真人的退让不是被说服,是不愿管;那句老夫耄矣,比狐的雄辩更绝。而罗生之死只用以瘵终三字,病名正是采补说的注脚——全书讲了几十次狐媚,只有这一次,账是当面算清的。
志怪设定姑妄听之三·第二十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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