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阅微草堂笔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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狐妾被逐后私自归家,凭什么用「出妇未嫁」的礼为自己辩护?

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,姑妄听之四·第六则以一桩家务开场。丁药园说,有孝廉四十无子,买一妾,甚明慧;嫡室不能相安,旦夕诟谇。越岁生一子,嫡更不容,竟把她转卖到远处。孝廉惘惘如有失,独宿书斋,夜分未寐,妾忽搴帷而入。 他惊问何来,答逃归耳。孝廉沉思说:逃归怕被追捕,妒妇岂肯藏你?况且事已至此,回来又哪里容得下。妾笑说:不欺君,我实是狐。从前以人的身份来,人有人的道理,不敢不忍那些诟骂;如今以狐的身份来,变幻无端,出入无迹,她哪里知道。于是嬿婉如初。 久而久之被童婢泄露,嫡大怒,出重金募术士劾治。一术士檄将拘妾至,妾不服罪,攘臂与他争:无子纳妾,则纳为有理;生子遣妾,则夫为负心;无故见出,罪不在我。术士说:既已被出,岂可私归?妾答:出母未嫁,与子未绝;出妇未嫁,于夫亦未绝。况且鬻我的是妒妇,不是丈夫出我;丈夫仍纳我,就是未出,有什么不可归? 术士怒斥:你本是兽类,何敢据人理争?妾答:人变兽心,阴律阳律皆有刑;兽变人心,反以为罪,法师据什么宪典?术士更怒:我持五雷法,只知诛妖,不知其他。妾大笑:妖也是天地间一物,苟其无罪,天地未尝不并育;上帝所不诛,法师却要尽诛吗? 术士拍案:媚惑男子,不是你的罪?妾答得最实:我以礼纳,不得为媚惑;倘是媚惑,则摄精吸气,此生久槁矣。如今在家两年,复归又五六年,康强无恙,所谓媚惑者在哪里?法师受妒妇多金,锻炼周内,以酷济贪,我岂能服。问答之间,术士回头看所召的神将,已失所在。 这一则的对手戏写得极认真:妾用的全是律例与礼制的语言,一步步把术士逼到只剩吾持五雷法这一句。她的胜利不在法力,而在名分——她争的是未出二字,不是情。纪昀的结语把问题从妖转到人:所持之法虽正,而法以贿行,故魅亦不畏,神将亦不满。刘念台那副无欲常教心似水的对联被引来收束,是判词,也是给术士的一记耳光。
女性与妾婢姑妄听之四·第六则

本 问 涉 及

原 则: 姑妄听之四·第六则

依据:底本逐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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