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阅微草堂笔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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婢女为守婚约而失身,又为守婚约而终身拒主,她算贞还是淫?

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,滦阳续录一·第八则开头先把标准摆明:断天下的是非,据礼据律而已矣。可紧接着一句就把标准推翻——有于礼不合、于律必禁,而介然孤行其志的人。然后才出现柳青。 柳青是亲党家的婢女,七八岁时主人便把她指给小奴益寿为妇,到十六七岁合婚。有一天,益寿忽然因赌债逃走,久无音信。主人要把她配给别的奴仆,她誓死不肯;主人见她有姿色,乘间挑之,许以侧室,她也誓死不肯。 于是派一个老媪去劝:你既不肯负益寿,且暂从主人,我当多方替你找益寿,仍把你配他;如不从,就把你卖到远方,你便再无见益寿之日了。她暗泣数日,终于俯首荐枕席,只是时时催促寻访益寿。 过了三四年,益寿自己回来投奔,主人如约让他们合卺。合卺之后,她执役如故,却再不肯与主人交一句话;主人稍靠近,她就避开。加以鞭笞,又贿赂益寿让他逼胁,她始终不从。主人无可奈何,只好善遣。临行,她把一只小箧放在主母面前,叩拜而去;打开一看,全是主人这几年私下给她的东西,一件不缺。后来益寿负贩,她缝纫,拮据自活,终无悔心。 纪昀最后写到:乙酉家居时,益寿还拿着铜磁器数件来卖,头发已经白了;问起他的妻子,说已死了很久。于是有那句评语:不贞不淫,亦贞亦淫,竟无可位置,录以待君子论定之。 这一则让贞淫这组二分彻底崩掉:她为守一个婚约而失身,又为同一个婚约而终身拒绝主人。最要紧的是那只小箧——把主人历年私给的东西原封退回,于是忍辱与受贿也被切开:她受的是胁迫,不是恩惠。 另一读更值得想:纪昀说无可位置,未必只是修辞,而是实情——当时的旌表制度确实没有这样一格。制度只认不为强暴所污与不事二夫,认不出一个为了将来而暂时委屈自己的人。他能做的只是把她写进书里,让君子去论定;而她死得早,益寿白头卖旧器,两句就把结局说完了。
家庭伦理滦阳续录一·第八则

本 问 涉 及

原 则: 滦阳续录一·第八则

依据:底本逐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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