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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二·第五则

滦阳消夏录卷二 · 97 字

宋按察蒙泉言,某公在明为谏官,尝扶乩问寿数,仙判某年某月某日当死,计期不远,恒悒悒,届期乃无恙。后入本朝,至九列。适同僚家抚乩,前仙又降,某公叩以所判无验,又判曰:“君不死,我奈何?”某公俯仰沉思,忽命驾去,盖所判正甲申三月十九日也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科举仕途 · 奇闻异术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