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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四·第二十九则

滦阳消夏录卷四 · 231 字

董曲江游京师时,与一友同寓,非其侣也,姑省宿食之赀云尔。友征逐富贵,多外宿。曲江独睡斋中,夜或闻翻动书册,摩弄器玩声。知京师多狐,弗怪也。一夜以未成诗稿置几上,乃似闻吟哦声,问之弗答。比晓视之,稿上已圈点数句矣。然屡呼之,终不应。至友归寓,则竟夕寂然,友颇自诧有禄相,故邪不敢干。偶日照李庆子借宿,酒阑以后,曲江与友皆就寝。李乘月散步空圃,见一翁携童子立树下。心知是狐,翳身窃睨其所为。童子曰:“寒甚,且归房。”翁摇首曰:“董公同室固不碍,此君俗气逼人,那可共处?宁且坐凄风冷月间耳。”李后泄其语于他友,遂渐为其人所闻。衔李次骨,竟为所排挤,狼狈负笈返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家庭伦理 · 民俗风物

志怪: 狐 · 怪

地点: 京师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