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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消夏录五·第四十五则

滦阳消夏录卷五 · 297 字

献县城东双塔村,有两老僧共一庵。一夕,有两老道士叩门借宿,僧初不允,道士曰:“释道虽两教,出家则一,师何所见之不广?”僧乃留之。次日至晚,门不启,呼亦不应。邻人越墙入视,则四人皆不见,而僧房一物不失。道士行囊中藏数十金,亦具在。皆大骇,以闻于官。邑令粟公千钟来验,一牧童言村南十余里外,枯井中似有死人。驰往视之,则四尸重叠在焉,然皆无伤。粟公曰:“一物不失,则非盗﹔年皆衰老,则非奸﹔邂逅留宿,则非仇﹔身无寸伤,则非杀。四人何以同死?四尸何以并移?门扃不启,何以能出?距井皑远,何以能至?事出情理之外。吾能鞫人,不能鞫鬼。人无可鞫,惟当以疑案结耳。”迳申上官,上官亦无可驳诘,竟从所议。应山明公晟,健令也,尝曰:“吾至献即闻是案,思之数年,不能解。遇此等事,当以不解解之,一作聪明,则决裂百出矣。人言粟公愦愦,吾正服其愦愦也。”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科举仕途 · 官场吏治

志怪: 鬼

地点: 献县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