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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闻一·第二十八则

如是我闻卷七 · 232 字

乌鲁木齐军吏邬图麟言,其表兄某,尝诣泾县访友。遇夜雨,投一废寺。颓垣荒草,四无居人,惟山门尚可栖止,姑留待霁。时云黑如墨,暗中闻女子声曰:“怨鬼叩头,求赐纸衣一袭,白骨衔恩。”某怖不能动,然度无可避,强起问之。鬼泣曰:“妾本村女。偶独经此寺,为僧所遮留。妾哭詈不从,怒而见杀。时衣已尽褫,遂被裸埋,今百余年矣!虽在冥途,情有廉耻。身无寸缕,愧见神明。故宁抱沉冤,潜形不出。今幸逢君子,倘取数翻彩楮,剪作裙襦,焚之寺门,使幽魂遮体,便可愬诸地府,再入转轮。惟君哀而垂拯。”某战栗诺之,哭声遂寂。后不能再至其地,竟不果焚。尝自谓负此一诺,使此鬼茹恨黄泉,恒耿耿不自安也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鬼 · 神

地点: 乌鲁木齐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