献县王生相御,生一子,有抱之者,辄空中掷与数十钱。知县杨某往视,乃掷下白金五星,此子旋夭亡,亦无他异。或曰:“王生倩作戏术者搬运之,将托以箕敛。”或曰:“狐所为也。”是皆不可知。然居官者遇此等事,即确有鬼凭,亦当禁治,使勿荧民听,正不必论其真妄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