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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闻二·第二十则

如是我闻卷八 · 184 字

古书字以竹简,误则以刀削改之,故曰刀笔。黄山谷名其尺牍曰刀笔,已非本义。今写讼牒者称刀笔,则谓笔如刀耳,又一义矣。余督学闽中时,一生以导人诬告,戍边。闻其将败前,方为人构词,手中笔爆然一声,中裂如劈,恬不知警,卒及祸。又文安王岳芳言,其乡有构陷善类者,方具草,讶字皆赤色,视之乃血自毫端出。投笔而起,遂辍是业,竟得令终。余亦见一善讼者,为人画策,诬富民诱藏其妻。富民几破家,案尚未结,而善讼者之妻竟为人所诱逃。不得主名,竟无所用其讼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官场吏治 · 家庭伦理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