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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闻二·第五十则

如是我闻卷八 · 310 字

崔庄旧宅厅事西有南北屋各三楹,花竹翳如,颇为幽僻。先祖在时,奴子张云会夜往取茶具,见垂鬟女子潜匿树下,背立向墙隅。意为宅中小婢于此幽期,遽捉其臂,欲有所挟。女子突转其面,白如傅粉,而无耳目口鼻。绝叫仆地。众持烛至,则无睹矣。或曰:“旧有此怪。”或曰:“张云会一时目眩。”或曰:“实一黠婢,猝为人阻,弗能遁。以素巾幕面,伪为鬼状以自脱也。”均未知其审。然自此群疑不释,宿是院者恒凛凛,夜中亦往往有声。盖人避弗居,斯鬼狐入之耳。又宅东一楼,明隆庆初所建,右侧一小屋,亦云有魅。虽不为害,然婢媪或见之。姚安公一日检视废书,于簏下捉得二獾。众曰:“是魅矣。”姚安公曰:“獾弭首为童子缚,必不能为魅。然室无人迹,至使野兽为巢穴,则有魅也亦宜。斯皆空穴来风之义也。”后西厅析属从兄垣居,今归从侄汝侗。楼析属先兄睛湖,今归侄汝份。子侄日繁,家无隙地,魅皆不驱自去矣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魅 · 鬼 · 狐 · 怪

地点: 崔庄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