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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闻三·第十八则

如是我闻卷九 · 309 字

献县李金梁、李金桂兄弟,皆剧盗也。一夕,金梁梦其父语曰:“夫盗有败,有不败,汝知之耶?贪官墨吏,刑求威胁之财﹔神奸巨蠹,豪夺巧取之财﹔父子兄弟,隐匿偏得之财﹔朋友亲戚,强求诈诱之财﹔黠奴干役,侵渔干没之财﹔巨商富室,重息剥削之财,以及一切刻薄计较,损人利己之财,是取之无害。罪恶重者,虽至杀人亦无害,其人本天道之所恶也。若夫人本善良,财由义取,是天道之所福也,如干犯之,事为悖天,悖天终必败。汝兄弟前劫一节妇,使母子冤号,鬼神怒视,如不悛改,祸不远矣!”后岁余,果并伏法。金梁就狱时,自知不免,为刑房吏史真儒述之。真儒余里人也,尝举以告姚安公,谓盗亦有道。又述剧盗李志鸿之言曰:“吾鸣髇跃马三十年,所劫夺多矣,见人劫夺亦多矣。盖败者十之二三,不败者十之七八﹔若一污人妇女,屈指计之,从无一人不败者。故恒以自戒其徒。”盖天道祸淫,理固不爽云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官场吏治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神 · 鬼

地点: 献县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