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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闻三·第三十四则

如是我闻卷九 · 490 字

先母张太夫人,尝雇一张媪司爨,房山人也,居西山深处。言其乡有极贫弃家觅食者,素未出外,行半日则迷路。石径崎岖,云阴晦暗,莫知所适,姑坐枯树下,俟天明辨南北。忽一人自林中出,三四人随之,并狰狞伟岸,有异常人。心知非山灵,即妖魅,度不能隐避,乃投身叩拜,泣诉所苦。其人恻然曰:“尔勿怖,不害汝也。我是神虎,今为诸虎配食料,待虎食人,尔收其衣物,即自活矣。”因引至一处,激然长啸,众虎岔集。其人举手指挥,语啁哳不可辨。俄俱散去,惟一虎留伏丛莽间,俄有荷担度林者,虎跃起欲搏,忽避易而退。少顷,一妇人至,乃搏食之。捡其衣带,得数金,取以付之,且告曰:“虎不食人,惟食禽兽。其食人者,人而禽兽者耳。大抵人天良未泯者,其顶上必有灵光,虎见之即避﹔其天良澌灭者,灵光全息,与禽兽无异,虎乃得而食之。顷前一男子凶暴无人理,然攘夺所得,犹恤其寡嫂孤侄,使不饥寒,以是一念,灵光煜煜如弹丸,故虎不敢食﹔后一妇人,弃其夫而私嫁,尤虐其前妻之子,身无完肤。更盗后夫之金,以贻前夫之女,即怀中所携是也。以是诸恶,灵光消尽,虎视之非复人身,故为所啖。尔今得遇我,亦以善事继母,辍妻子之食以养,顶上灵光高尺许,故我得而诱之,非以尔叩拜求哀也。勉修善业,当尚有后福。”因指示归路。越一日夜,得至家。张媪之父与是人为亲串,故得其详。时家奴之妇,有虐使其七岁孤侄者,闻张媪言,为之少戢。圣人以神道设教,信有以夫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家庭伦理 · 奇闻异术

志怪: 神 · 妖 · 魅

地点: 房山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