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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闻四·第五则

如是我闻卷十 · 302 字

沧州瞽者蔡某,每过南山楼下,即有一叟邀之弹唱,且对饮。渐相狎,亦时至蔡家共酌,自云:“姓蒲,江西人,因贩磁到此。”久而觉其为狐。然契合甚深,狐不讳,蔡亦不畏也。会有以闺阃蜚语涉讼者,众议不一,偶与言及,曰:“君既通灵,必知其审。”狐艴然曰:“我辈修道人,岂干预人家琐事。夫房帏秘地,男女幽期,暧昧难明,嫌疑易起,一犬吠影,每至于百犬吠声。即使果真,何关外人之事?乃快一日之口,为人子孙数世之羞,斯已伤天地之和,召鬼神之忌矣。况蛇杯弓影,恍惚无凭,而点缀铺张,宛如目睹,使人忍之不可,辨之不能,往往致抑郁难言,含冤毕命。其怨毒之气,尤历劫难消,苟有幽灵,岂无业报?恐刀山剑树之上,不能不为是人设一座也。汝素朴诚,闻此事亦当掩耳,乃考求真伪,意欲何为?岂以失明不足,尚欲犁舌乎?”投杯迳去,从此遂绝。蔡愧悔,自批其颊,恒述以戒人,不自隐匿也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因果报应 · 鬼神狐魅

志怪: 狐 · 鬼 · 神 · 业报

地点: 沧州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