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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闻四·第五十则
如是我闻四·第五十则
如是我闻卷十 · 126 字
河城(在县东十五里,隋乐寿县故城也。)西村民掘地得一镜,广丈余,已触碎其半。见者人持一片去,置室中,每夕吐光。凡数家皆然。是亦王度神镜,应月盈亏之类。但残破之余,尚能如此,更异耳。或疑镜何以如此之大,余谓此必河间王宫殿中物。陆机与弟云书曰:“仁寿殿中有大方镜,广丈余,过之辄写人影。”是晋代犹沿此制也。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