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阅微草堂笔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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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一·第三十二则

槐西杂志卷十一 · 164 字

林塘又言,有少年为狐所媚,日渐羸困,狐犹时时来。后复共寝,已疲顿不能御女,狐乃披衣欲辞去。少年泣涕挽留,狐殊不顾。怒责其寡情,狐亦怒曰:“与君本无夫妇义,特为采补来耳。君膏髓已竭,吾何所取而不去?此如以势交者,势败则离﹔以财交者,财尽则散。当其委曲相媚,本为势与财,非有情于其人也。君于某家某家,皆向日附门墙,今何久绝音问耶?乃独责我!”其音甚厉,侍疾者闻之皆太息。少年乃反面向内,寂无一言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家庭伦理

志怪: 狐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