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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一·第三十八则

槐西杂志卷十一 · 235 字

交河及方言曰:“说鬼者多诞,然亦有理似可信者。雍正乙卯七月,泊舟静海之南。微月朦胧,散步岸上,见二人坐柳下对谈。试往就之,亦欣然延坐。谛听所说,乃皆幽冥事。疑其为鬼,瑟缩欲遁。二人止之曰:‘君勿讶,我等非鬼。一走无常,一视鬼者也。’问:‘何以能视鬼?’曰:‘生而如是,莫知所以然。’又问:‘何以走无常?’曰:‘梦寝中忽被拘役,亦莫知所以然也。’共话至二鼓,大抵缕陈报应。因问:‘冥司以儒理断狱耶?以佛理断狱耶?’视鬼者曰:‘吾能见鬼,而不能与鬼语,不知此事。’走无常曰:‘君无须问此,只问己心。问心无愧,即阴律所谓善﹔问心有愧,即阴律所谓恶,公是公非,幽明一理,何分儒与佛乎?’其说平易,竟不类巫觋语也。”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因果报应 · 鬼神狐魅

志怪: 鬼 · 阴律 · 报应

地点: 交河 · 静海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