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槐西杂志三·第七十九则
槐西杂志三·第七十九则
槐西杂志卷十三 · 144 字
招聚博塞,古谓之囊家,见李肇《国史补》,是自唐已然矣。至藏蓄粉黛,以分夜合之资,则明以前无是事。家有家妓,官有官妓故也。教坊既废,此风乃炽,遂为豪猾之利源,而𫘤痴之陷阱。律虽明禁,终不能断其根株。然利旁倚刀,贪还自贼。余尝见操此业者,花娇柳亸,近在家庭,遂不能使其子孙皆醉眠之阮藉。两儿皆染淫毒,延及一门,疠疾缠绵,因绝嗣续。若敖氏之鬼,竟至馁而。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