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脉·阅微草堂笔记

首页 › 槐西杂志四·第五十六则

槐西杂志四·第五十六则

槐西杂志卷十四 · 308 字

甘肃李参将,名璇,精康节观梅之术,占事多验。平定西域时,从大学士温公在军营。有兵士遗火,焚辕前枯草,阔丈许。公使占何祥,曰:“此无他,公数日内当有密奏耳。火得枯草,行最速,急递之象也﹔烟气上升,上达之象也。知为密奏。凡密奏,当焚草也。”公曰:“我无当密奏事。”曰:“遗火亦无心,非预定也。”既而果然。其占人终身,则随手拈一物,或同拈一物,而所断又不同。至京师时,一翰林拈烟筒,曰:“贮火而其烟呼吸通于内,公非冷局官也。然位不甚通显,尚待人吹嘘故也。”问:“历官当几年?”曰:“公毋怪直言。火本无多,一熄则为灰烬,热不久也。”问:“寿几何?”摇首曰:“铜器原可经久,然不见百年烟筒也。”其人愠去。后岁余,竟如所言。又一郎官同在座,亦拈此烟筒,观其复何所云,曰:“烟筒火已息,公必冷官也。己置于床,是曾经停顿也,然再拈于手,是又遇提携复起矣。将来尚有热时,但热又占与前同耳。”后亦如所言。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科举仕途 · 奇闻异术

志怪: 怪 · 精

地点: 京师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