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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妄听之一·第三十则
姑妄听之卷十五 · 207 字
狐所幻化,不知其自视如何,其互相视又如何。尝于《滦阳消夏录》论之。然狐本善为妖惑者也。至鬼,则人之余气,其灵不过如人耳。人不能化无为有,化小为大,化丑为妍。而诸书载遇鬼者,其棺化为宫室,可延人入﹔其墓化为庭院,可留人居﹔其凶终之鬼,备诸恶状者,可化为美丽。岂一为鬼而即能欤?抑有教之者欤?此视狐之幻,尤不可解。忆在凉州路中,御者指一山坳曰:“曩与车数十辆,露宿此山。月明之下,遥见山半有人家,土垣周络,屋角一一可数。明日过之,则数冢而已。”是无人之地,亦能自现此象矣。明器之作,圣人其知此情状乎?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