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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妄听之四·第二十六则
姑妄听之卷十八 · 319 字
黄叶道人潘班,尝与一林下巨公连坐,屡呼巨公为兄。巨公怒且笑曰:“老夫今七十余矣。”时潘已被酒,昂首曰:“兄前朝年岁,当与前朝人序齿,不应阑入本朝。若本朝年岁,则仆以顺治二年九月生,兄以顺治元年五月入大清,仅差十余月耳。唐诗曰:‘与兄行年较一岁。’称兄自是古礼,君何过责耶?”满座为之咋舌。论者谓潘生狂士,此语太伤忠厚,宜其坎𡒄终身。然不能谓其无理也。余作《四库全书总目》,明代集部以练子宁至金川门卒龚诩八人,列解缙、胡广诸人前,并附案语曰:“谨案练子宁以下八人,皆惠宗旧臣也。考其通籍之年,盖有在解缙等后者。然一则效死于故君,一则邀恩于新主,枭鸾异性,未可同居,故分别编之,使各从其类。至龚诩卒于成化辛丑,更远在缙等后,今亦升列于前,用以昭名教是非。千秋论定,纡青拖紫之荣,竟不能与荷戟老兵争此一纸之先后也。”黄泉易逝,青史难诬。潘生是言,又安可以佻薄废乎?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