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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续录一·第六则

滦阳续录卷十九 · 243 字

赵鹿泉前辈言,孙虚船先生未第时,馆于某家。主人之母适病危。馆童具晚餐至。以有他事,尚未食,命置别室几上。倏见一白衣人入室内,方恍惚错愕,又一黑衣短人逡巡入。先生入室寻视,则二人方相对大嚼。厉声叱之,白衣者遁去,黑衣者以先生当门不得出,匿于墙隅。先生乃坐于户外观其变。俄主人踉跄出,曰:“顷病者作鬼语,称冥使奉牒来拘,其一为先生所扼,不得出。恐误程限,使亡人获大咎。未审真伪,故出视之。”先生乃移坐他处,仿佛见黑衣短人狼狈去,而内寝哭声如沸矣。先生笃实君子,一生未尝有妄语,此事当实有也。惟是阴律至严,神听至聪,而摄魂吏卒,不免攘夺病家酒食。然则人世之吏卒,其可不严察乎!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官场吏治

志怪: 鬼 · 神 · 阴律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