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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续录三·第二则

滦阳续录卷廿一 · 472 字

德州李秋崖言,尝与数友赴济南秋试,宿旅舍中。屋颇敝陋,而旁一院屋二楹,稍整洁,乃锁闭之。怪主人:“不以留客,将待富贵者居耶?”主人曰:“是屋有魅,不知其狐与鬼。久无人居,故稍洁,非敢择客也。”一友强使开之,展襆被独卧。临睡大言曰:“是男魅耶?吾与尔角力﹔是女魅耶?尔与吾荐枕。勿瑟缩不出也。”闭户灭烛,殊无他异。人定后,闻窗外小语曰:“荐枕者来矣。”方欲起视,突一巨物压身上,重若磐石,几不可胜。扪之,长毛,喘如牛吼。此友素多力,因抱持搏击。此物亦多力,牵拽起仆,滚室中几遍。诸友闻声往视,门闭不得入,但听其砰訇而已。约二三刻许,魅要害中拳,噭然遁。此友开户出,见众人环立,指天画地,说顷时状,意殊自得也。时甫交三鼓,仍各归寝。此友将睡未睡,闻窗外又小语曰:“荐枕者真来矣。顷欲相就,家兄急欲先角力,因尔唐突,今渠已愧沮不敢出。妾敬来寻盟也。”语讫,已至榻前,探手抚其面。指纤如春笋,滑泽如玉脂,香粉气馥馥袭人心。知其意不良,爱其柔媚,且共寝以观其变。遂引之入衾,备极缱绻。至欢畅极时,忽觉此女腹中气一吸,即心神恍惚,百脉沸涌,昏昏然竟不知人。比晓,门不启,呼之不应,急与主人破窗入,噀水喷之,乃醒,已儽然如病夫。送归其家,医药半载,乃杖而行。自此豪气都尽,无复轩昂意兴矣。力能胜强暴,而不能不败于妖冶。欧阳公曰:“祸患常生于忽微,智勇多困于所溺。”岂不然哉!

本 则 所 涉

主题: 鬼神狐魅 · 奇闻异术

志怪: 魅 · 狐 · 鬼 · 神 · 妖 · 怪

地点: 济南 · 德州
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