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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阳续录三·第二十二则
滦阳续录卷廿一 · 241 字
何纯斋舍人,何恭惠公之孙也,言恭惠公官浙江海防同知时,尝于肩舆中见有道士跪献一物。似梦非梦,涣然而醒,道士不知所在,物则宛然在手中,乃一墨晶印章也。辨验其文,镌“青宫太保”四字,殊不解其故。后官河南总督,卒于任(官制有河东总督,无河南总督,时公以河南巡抚加总督衔,故当日有是称。),特赠太子太保,始悟印章为神预告也。案仕路升沈,改移不一,惟身后饰终之典,乃为一身之结局。《定命录》载李迥秀自知当为侍中,而终于兵部尚书,身后乃赠侍中﹔又载张守珪自知当为凉州都督,而终于括州刺史,身后乃赠凉州都督。知神注禄籍,追赠与实授等也。恭惠公官至总督,而神以赠官告,其亦此意矣。
口径:正文逐字照简体底本;本则所涉的志怪、地点、主题、人物均为逐字命中,未作推断。数据来源:五部二十四卷合编本(维基文库整理,简体校录)。